湘潭市统计局是负责本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制度方法,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全市的周期性普查和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对统计调查报表进行统一管理。
3、为市委、市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收集、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周期性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
5、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维护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者的合法权利,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和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实现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7、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教育、宣传、职称改革和干部培训工作。
8、管理市城市、农村经济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农村经济抽样调查工作。
9、统一管理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政府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地址:湘潭县政府大院内 邮编:411228 电话:0731-52520551 电子邮件:57278900@qq.com